說明: 一、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1年3月2日桃女童雯字第111007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案欲申請者請於111年4月11日(星期一)前將相關資料逕送(寄)至桃園市女童軍會(330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)辦理,逾期或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 三、本案聯絡人: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,電話:0983-941789、03-3464304。 四、旨揭辦法及推薦表請逕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(https://www.gstaiwan.org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