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40041269號函辦理。 二、 本案倘有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,請於114年5月13日前將報名文件、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徵選網站(網址:https://11praward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