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114年4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4001410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機關學校人員不論平、假日赴陸(按:包含入境中國大陸、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【過境轉機】),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,並於差勤系統登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