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18087號函辦理。 二、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提升搜救團隊整體工作士氣,表揚救災救難英勇事蹟(111年2月1日至114年2月1日間),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,請各校有意參加甄選之人員於114年3月11日前將推薦表函佐證事蹟函報本局辦理,俾利 後續作業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