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行政院111年11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二、旨揭辦法修正重點係增訂因應國家重大政策需要,選送國內全時或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,得予以補助,以及選送公餘進修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,不受補助上限限制,並配合機關名稱變更及省政府虛級化,爰作此次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