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9月15日桃交安字第1110047358號函辦理(如附件)。 二、 鑑於我國交通事故件數6成發生在路口,其中無號誌路口佔整體路口死亡人數約有3成5,故交通部訂定四季交通安全專案-第四季執法宣導重點為「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」,宣導內容為「駕駛於路口看到『停』標誌或標線、閃光紅燈,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,再開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