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規劃執行及行政支援 1.成立「補救教學實施方案」推動小組 2.擬訂實施計畫,並有專人負責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業務且持續推動辦理 3.校長、承辦處室主任或承辦人員參與縣府辦理之各場說明、檢討會 4.對參與本計畫之教學人員宣導補救教學精神及內容 5.結合家長與學生宣導補救教學精神及內容 6.預算編列合宜並確實依規定支用經費 7.能根據開班數目安排適當教室,且能安排巡邏人員巡視校園,維護學生安全 8.定期辦理期中及期末檢討,確實評估計畫執行成效 9.於期限內至「教育部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網」線上填報系統回報開班情形 10.於期限內至「教育部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網」線上填報系統回報執行情形 11.104年度經費執行率 12.104年度學生9月篩選測驗施測率達100%;104年度2月及6月成長測驗施測率均達95%以上